根据《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2022版)和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琼教勤助〔2023〕19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辅导员审核和二级学院评选会议民主评议。拟推荐田民代、吉健琦2位同学为学院2022-2023学年度“国家奖学金”候选人。
上述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,接受师生监督。公示期间,对评选结果有任何异议,可通过发送邮件至85575523@qq.com或致电18708921840实名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26日-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