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“最美海经贸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方案
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、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》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充分展现海经贸青年学生的新时代风采,树立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海经贸学生先进榜样,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经报学校同意,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“最美海经贸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指导,积极选树在道德品行、专业学习、生活态度、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建设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、典型示范作用的学生榜样,引导全校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树立正确的道德观、价值观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,切实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。
二、主办单位
共青团学院委员会
三、评选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
四、活动时间
2018年5月至9月
五、评选条件
参选评选的候选人须思想积极上进,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,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,无违纪违规行为。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评选条件中的一项或几项,且有典型事迹,具体条件如下:
1.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进取,有科学的学习方法,不仅个人专业学习或综合学习能力强,还能够带动和帮助他人学习。
2.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扶危助困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3.热爱生活、自信开朗,乐观向上、全面发展,兴趣广泛、情趣高雅,面对困境时不畏艰难,勇于进取,积极地追求美好生活。
4.热心公益事业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在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,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。
五、奖项设置
1.自强之星人物奖和提名奖
面对贫困、疾患、残障、自然灾害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,能够不畏艰难、自信乐观积极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逆境中创造奇迹。
2.学生干部之星人物奖和提名奖
作为学生组织负责人,政治立场坚定,责任心强,为集体和学生的利益而无私奉献、忘我工作,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赢得组织或社会的认同和尊重,为集体和同学赢得荣誉。
3.志愿服务之星人物奖和提名奖
奉献自我,服务社会,不求名利,为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福利事业提供志愿服务,在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。
4.职业技能之星人物奖和提名奖
在技能操作方面通过自身刻苦练习,在国家级、省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5.创新创业之星人物奖和提名奖
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,或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创业活动,在活动中注重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社会、创造价值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六、评选机构
“最美海经贸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评审团由学院团委、学院党委宣传部,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、纪检监察处、招生就业处部门负责人组成,负责书面评议与名单和议。
人物评选活动分为评委评分和微信投票两个环节。评分总分为100分,其中评为评分环节占70分,网站投票环节占30分。
1.评为评分
评委评分占评选总分的70分,即满分为70分。从最美事迹,候选人思想品质和学习三方面分别考察和评分,其中最美事迹占总分的30分,是思想品质占总分的20分,学习占总分20分。
最美事迹,此项满分为30分。主要综合考虑最美事迹的感染力以及影响力。参考资料为所提交的关于最美人物和最美事迹的介绍。
思想品质,此项满分为20分。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思想道德情操,目的是考察候选人是否成为广大同学思想精神上的榜样,树立起先锋的作用。参考资料为候选人物所提交的事迹介绍。
个人学习,此项满分20分。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学习情况,目的是考察候选人是否成为广大同学学习的榜样,树立起先锋的作用。参考资料为成绩情况。
2.微信投票
微信投票占评选总分的30分,即满分为30分。微信投票评选规则为:第一、二名为30分,第三、四名为29分,第五、六名为28分,以此类推。
七、组织实施
活动宣传(5月26日-6月10日)
评选活动在校院两级共青团微信公众号、网站和微博广泛宣传,宣传条幅、宣传海报、宣传板和宣传单在校内进行宣传。
候选人推荐(完成时间6月11-20日)
以各团总支为单位推荐候选人(每项奖各学院推送名额:财务管理学院最多5人、工商管理学院最多5人、工程技术学院最多4人、旅游管理学院最多2人、人文艺术学院最多2人、国际教育学院最多2人)并上报材料,各推荐候选人要认真填《“最美海经贸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(自荐表)》并附详细材料,包括个人简介、学习生活的经历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近期生活照2张电子版和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打印稿和电子稿,同时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候选人介绍视频短片。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采用演讲形式,演讲时间为5分钟,并做好活动记录。各团总支指派专人对候选学生进行指导,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校团委。
公示和宣传候选人(6月20-30日)
校院两级方通过各种媒体及网络手段对预备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公示
公开投票评选(7月1-4日)
通过微信的形式,由校内的同学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以自由参与,公开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。网上投票在校团委公众号上开展。
评选人物奖与提名奖。(7月1-4日)
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评选。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,经过集体讨论,民主投票表决的方式,确定各奖项人物奖与提名奖。
确定获奖者名单和提名奖名单。(7月5日)
“最美海经贸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和提名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,公示期,广大学生对获奖人名单有意见的,可向评选委员会提出,必要时可以调整获奖名单。
八、具体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小组。认真组织宣传发生,做到人人知晓,人人参与,开展自下而上的评选和推荐工作,积极认真酝酿推荐人选,在全校形成倡导新风、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。
2.各学院本着认真负责、事实求是的态度,不要任意拔高,也不要苛求完美。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学习、实习、生活、工作中,在学院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,通过评选先进、推荐先进、学习先进、宣传先进,用他们的榜样事迹教育、激励和鼓舞全校学生。